聲請付與卷宗證物影本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聲字第131號
聲 請 人 蔡健城
代 理 人 羅士翔律師
高珮瓊律師
上列聲請人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本院110年度毒抗字第531
號),聲請付與卷證影本或電子卷證,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蔡健城准予預納費用後付與如附表所示卷宗影本或電子卷證,但
涉及蔡健城以外之人之基本資料(不含姓名)部分不得影印(或
付與電子卷證),且取得上開資料不得為非正當目的使用。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
㈠聲請人蔡健城前經臺灣雲林地方法院(下稱雲林地院)110年
度毒聲字第199號裁定,認定聲請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令
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經本院110年度毒抗字第531號裁定
駁回聲請人之抗告而告確定。
㈡聲請人堅持自己並無確定裁定所指犯行,擬再閱覽本案全案
卷宗,以研議重新審理事由,本案應無刑事訴訟法第33條第
2項但書規定限制閱覽之情事,爰類推適用刑事訴訟法第429
條之1第3項準用同法第33條規定,請求調閱本案全部卷宗,
並准聲請人委任代理人預納費用以閱覽全案卷宗及抄錄、攝
影、複製影本或線上交付電子卷證,俾維護聲請人之卷證資
訊獲知權。
二、刑事訴訟法第33條第2項規定「被告於審判中得預納費用請
求付與卷宗及證物之影本。但卷宗及證物之內容與被告被訴
事實無關或足以妨害另案之偵查,或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之
隱私或業務秘密者,法院得限制之。」,明文賦予被告得請
求付與卷宗及證物之權利,以利其防禦權及各項訴訟權之行
使,並於第2項但書針對特別列舉之事由,規定得由法院就
閱卷範圍及方式為合理之限制外,原則上即應允許之。而此
規定於聲請再審之情形,準用之,同法第429條之1第3項亦
定有明文。是判決確定後之被告,因訴訟目的之需要,而向
判決之原審法院聲請付與卷證影本,實無逕予否准之理,仍
應個案審酌是否確有訴訟之正當需求及聲請付與卷證影本之
範圍有無同法第33條第2項但書規定應予限制之情形,而為
准駁之決定(最高法院113年度台抗字第957號裁定參照)。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之1第1項第2款至第6款所定之重新
審理事由,與刑事訴訟法第420條第1項第1款至第3款、第5
款、第6款規定相仿,復同為確定裁判存有事實誤認而予救
濟之程序,基於同一法理,應為相同之處理。又被告聲請法
院付與卷證影本,應向法院提出聲請狀,載明被告姓名、身
分證明文件編號、住居所及聯絡電話、案號及股別、聲請付
與卷證影本之範圍、同意法院付與電子卷證替代紙本卷證影
本之旨及聲請日期。前項所稱卷證影本,包括翻拍證物之照
片、複製電磁紀錄及電子卷證等複本。律師閱卷,除閱覽外
,得自行或繳納費用請求法院抄錄、重製或攝影卷證,並得
聲請交付電子卷證或轉拷卷附偵查中訊問或詢問之錄音、錄
影。刑事訴訟閱卷規則第21條第1項第1至3款、第5、6款、
第2項、第14條第1項定有明文。
三、經查,聲請人前因施用毒品案件,經雲林地院110年度毒聲
字第199號裁定令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聲請人不服提起
抗告,經本院110年度毒抗字第531號裁定抗告駁回確定,嗣
經雲林地院110年度毒聲字第505號裁定令入戒治處所強制戒
治,聲請人不服提起抗告,經本院110年度毒抗字第877號裁
定抗告駁回確定。有上開裁定及法院前案紀錄表可參,並經
本院調取全案卷宗查閱無訛。聲請人以重新審理之目的請求
付與本案全部卷宗,並准聲請人委任代理人預納費用以閱覽
全案卷宗及抄錄、攝影、複製影本或線上交付電子卷證,以
維護被告之卷證資訊獲知權,符合規定,應予准許。本院認
為如附表所示卷宗內容,除聲請人以外之人之基本資料(不
含姓名)部分不得閱覽、抄錄或影印(包括付費影本及電子
卷證),以維護第三人穩私外,其餘卷證內容,均准予聲請
人閱覽、抄錄、影印,或於聲請人預納費用後,准予交付卷
宗影本或電子卷證,惟不得就該內容為非正當目的之使用。
據上論斷,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6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林逸梅
法 官 陳珍如
法 官 梁淑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謝文心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6 日
附表
編號 付與卷宗名稱(影本或電子卷證) 1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毒偵字第2231號偵查卷 2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178號刑事卷 3 本院109年度上訴字第95號刑事卷 4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3576號刑事卷 5 本院109年度上更一字第48號刑事卷 6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戒毒偵字第110號偵查卷 7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毒偵字第636號偵查卷 8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0年度毒聲字第199號刑事卷 9 本院110年度毒抗字第531號刑事卷 10 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雲警六偵字第1100007310號刑案偵查卷 11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毒偵字第683號偵查卷 12 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雲警六偵字第1100017249號刑案偵查卷 13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毒偵字第1122號偵查卷 14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0年度毒聲字第505號刑事卷 15 本院110年度毒抗字第877號刑事卷 16 本院110年度聲字第1166號刑事卷 17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0年度毒聲重字第19號刑事卷 18 本院110年度毒抗字第951號刑事卷 19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戒毒偵字第111號偵查卷 20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11年度戒毒偵字第112號偵查卷
TNHM-114-聲-131-202502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