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執行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聲字第61號
聲 請 人 何國輝
代 理 人 陳為元律師
相 對 人 萬莉珠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停止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以新臺幣(下同)21萬6,000元為相對人供擔保後,本院1
13年度司執字第107479號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執行金額逾90
4萬元本息部分之強制執行程序,於本院114年度訴字第637號確
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事件判決確定或終結確定之前,應暫予停
止。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為:相對人執聲請人簽發如附表編號1至4所示之
4張本票(合稱系爭本票)向本院聲請強制執行,惟系爭本票
之原因關係為消費借貸關係,相對人實際交付之借貸金額為
904萬元,並非系爭本票票面金額記載合計1,000萬元,故聲
請人於民國113年11月13日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在案,本件
執行事件查封之財產一旦拍賣,勢難回復原狀。為此,聲請
人願供擔保請裁定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107479號強制執行
事件,執行金額逾904萬元本息部分,於本院114年度訴字第
637號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判決確定前停止執行。
二、按發票人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於前條裁定送達後20日
內,得對執票人向為裁定之法院提起確認之訴;發票人證明
已依前項規定提起訴訟時,執行法院應停止強制執行。但得
依執票人聲請,許其提供相當擔保,繼續強制執行,亦得依
發票人聲請,許其提供相當擔保,停止強制執行;發票人主
張本票債權不存在而提起確認之訴不合於第一項之規定者,
法院依發票人聲請,得許其提供相當並確實之擔保,停止強
制執行,非訟事件法第195條第1、2、3項分別定有明文。本
此,執票人已聲請本票准許強制執行裁定而聲請強制執行程
序進行中,票據債務人如主張除票據係偽造、變造外之其他
妨礙或消滅執行人票據權利事由,或於本票准許強制執行裁
定送達後逾20日,對執票人起訴請求確認票據債權不存在,
即得聲請供擔保准許停止執行程序之進行。又上開擔保係擔
保執行債權人因停止執行所應受之損害,故法院定擔保金額
時,自應斟酌該債權人因停止執行可能遭受之損害,以為衡
量之標準,非以債權額為依據(最高法院92年度台抗字第48
0號裁定意旨參照)。
三、經查,相對人以本院113年度司票字第5292號裁定及其確定
裁定為執行名義,對聲請人聲請強制執行案件,現為本院11
3年度司執字第107479號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下稱系爭
執行事件)執行中。惟聲請人以兩造間就系爭本票裁定之本
票904萬元之本息債權不存在為由,向相對人提起確認本票
債權不存在訴訟,現由本院114年度訴字第637號審理在案等
情,業據本院依職權調閱上開執行卷宗及民事卷宗查明屬實
。核與非訟事件法第195條第3項規定相符,聲請人聲請停止
系爭執行事件中逾904萬元本息部分之執行程序,為有理由
,應予准許。惟為確保相對人因聲請人聲請停止強制執行不
當可能遭受之損害得獲賠償,並兼顧兩造之權益,本院爰命
聲請人供相當並確實之擔保,准許停止強制執行。次查,相
對人於系爭執行事件中聲請對於聲請人強制執行之金額為1,
000萬元本息。而聲請人請求停止執行之金額為904萬元本息
。依前開說明,相對人因系爭執行事件停止執行,所受延宕
受償之可能損害,應為停止期間96萬元(計算式:10,000,00
0元-9,040,000元=960,000元)之債權未能即時受償所受之利
息損害。是本院審酌相對人上開執行名義之債權額,及其因
未能即時依強制執行程序受償之損害額,暨聲請人所提起確
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事件案情之繁簡程度,及其訴訟標的
價額未逾150萬元,為不得上訴第三審案件,並依113年4月2
4日施行之各級法院辦案期限實施要點第2點規定,民事通常
事件之第一、二審辦案期限分別為2年、2年6個月,預估相
對人因停止執行延宕受償之期間為4年6個月,則相對人因無
法強制執行以滿足其債權期間所生之利息損失,即應以上開
相對人本得執行之債權額即96萬元與執行延宕期間4年6個月
,按法定利率年息利率5%計算為21萬6,000元(計算式:960,
000元×5%×4.5年=216,000元)。本院審酌相對人因停止執行
所受之上開損失,爰准許聲請人於供擔保21萬6,000元後,
在114年度訴字第637號全案終結確定前,停止系爭執行事件
執行金額逾904萬元本息部分之強制執行程序。
四、據上結論,本件聲請為有理由,因此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1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王婉如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
告費新台幣1,500元。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1 日
書記官 張育慈
附表
編號 票號 發票人 發票日 票面金額 (新台幣) 到期日 1 NOZ000000000 何國輝 111年9月22日 5,000,000元 未記載 2 NOZ000000000 何國輝 112年2月10日 2,000,000元 未記載 3 NOZ000000000 何國輝 112年5月26日 2,000,000元 未記載 4 NOZ000000000 何國輝 112年3月15日 1,000,000元 未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