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展延宣判

共找到 45 筆結果(第 31-40 筆)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397號 原 告 馬慧惠 被 告 力碁科技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志文 訴訟代理人 王子綺 莊明華 被 告 林宇萱即鴻運工程行 訴訟代理人 林進鴻 被 告 佳祐工程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豐隆 訴訟代理人 吳金源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原定民國113年1 0月31日下午5時宣判,因遇颱風經屏東縣政府宣布停止上班,爰 依民事訴訟法第159條規定,展延宣判期日為113年11月4日下午5 時,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4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薛侑倫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4 日 書記官 沈詩雅

2024-11-04

PTDV-112-訴-397-20241104-1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金字第80號 原 告 林建興 被 告 王怡權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原定民國113年1 0月31日下午5時宣判,因遇颱風經屏東縣政府宣布停止上班,爰 依民事訴訟法第159條規定,展延宣判期日為113年11月4日下午5 時,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4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薛侑倫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4 日 書記官 沈詩雅

2024-11-04

PTDV-113-金-80-20241104-1

重訴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塗銷登記等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重訴字第45號 原 告 鄞宗賢 賴雲英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張弘康律師 複代理人 顏愷璘律師 被 告 鄞啟東 莊麗華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張清凱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登記等事件,本院原定民國113年10月31 日下午5時宣判,因遇颱風經屏東縣政府宣布當日停止上班,爰 依民事訴訟法第159條規定,展延宣判期日為113年11月4日下午5 時,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4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薛侑倫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4 日 書記官 沈詩雅

2024-11-04

PTDV-111-重訴-45-20241104-2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拆屋還地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510號 原 告 黃玉英 訴訟代理人 黃冠霖律師 被 告 劉國財 劉明東 上 一 人 訴訟代理人 劉濃駿 上列當事人間請拆屋還地事件,本院原定民國113年10月31日下 午5時宣判,因遇颱風經屏東縣政府宣布停止上班,爰依民事訴 訟法第159條規定,展延宣判期日為113年11月4日下午5時,特此 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4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薛侑倫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4 日 書記官 沈詩雅

2024-11-04

PTDV-112-訴-510-20241104-2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579號 原 告 李秀芬 被 告 郭芳妤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原定民國113年1 0月31日下午5時宣判,因遇颱風經屏東縣政府宣布停止上班,爰 依民事訴訟法第159條規定,展延宣判期日為113年11月4日下午5 時,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4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薛侑倫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4 日 書記官 沈詩雅

2024-11-04

PTDV-113-訴-579-20241104-1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分配表異議之訴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514號 原 告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佳曉 訴訟代理人 兼送達代收人盧冠廷 被 告 黃明君 上列當事人間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10月24日 言詞辯論終結,原定於民國113年10月31日上午11時宣判,因遇 康芮颱風,基隆市政府宣佈停止上班,爰依民事訴訟法第159條 規定,展延宣判期日為113年11月1日上午11時,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 日 民事第二庭法 官 林淑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 日 書記官 白豐瑋

2024-11-01

KLDV-113-訴-514-20241101-1

基小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給付分期付款買賣價金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基小字第1708號 原 告 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黎小彤 訴訟代理人 林京緯 吳寅銓 被 告 楊品蓉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分期付款買賣價金事件,本院於民國113 年10月24日言詞辯論終結,原定於民國113年10月31日上午11時 宣判,因遇康芮颱風,基隆市政府宣佈停止上班,爰依民事訴訟 法第159條規定,展延宣判期日為113年11月1日上午11時,特此 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 日 基隆簡易庭法 官 林淑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 日 書記官 白豐瑋

2024-11-01

KLDV-113-基小-1708-20241101-1

基小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給付信用卡消費款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基小字第1704號 原 告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明鑑 訴訟代理人 游豐維 被 告 簡晧凱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信用卡消費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10 月24日言詞辯論終結,原定於民國113年10月31日上午11時宣判 ,因遇康芮颱風,基隆市政府宣佈停止上班,爰依民事訴訟法第 159條規定,展延宣判期日為113年11月1日上午11時,特此裁定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 日 基隆簡易庭法 官 林淑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 日 書記官 白豐瑋

2024-11-01

KLDV-113-基小-1704-20241101-1

基小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清償債務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基小字第1687號 原 告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鴻聯 訴訟代理人 陳彧 侯向遠 被 告 林欣逸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10月24日言 詞辯論終結,原定於民國113年10月31日上午11時宣判,因遇康 芮颱風,基隆市政府宣佈停止上班,爰依民事訴訟法第159條規 定,展延宣判期日為113年11月1日上午11時,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 日 基隆簡易庭法 官 林淑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 日 書記官 白豐瑋

2024-11-01

KLDV-113-基小-1687-20241101-1

重訴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清償借款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重訴字第248號 原 告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佩真 訴訟代理人 許平 被 告 欣禧鋼鐵貿易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 人 廖國仲 被 告 廖國仲 吳佳靜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10月22日言 詞辯論終結,原定113年10月31日下午5時宣判,惟遇颱風來襲, 停止上班上課,故依民事訴訟法第159條第1項規定,展延宣判期 日為113年11月1日上午11時,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 日 民事第五庭法 官 賴寶合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 日 書記官 卓榮杰

2024-11-01

KSDV-113-重訴-248-2024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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