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聲字第1150號
聲 請 人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翁榮陽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113年度執聲字第95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翁榮陽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
年。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上列受刑人翁榮陽因竊盜案件,先後經判決
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定其應執行
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
、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
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
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
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刑法第50條定有
明文。次按2 裁判以上數罪,縱其中一部分已執行完畢,如
該數罪尚未全部執行完畢,因與刑法第54條及司法院院字第
1304號解釋所謂僅餘一罪之情形有別,自仍應依刑法第53條
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又定應執行之刑,應由犯罪事實
最後判決之法院檢察官聲請該法院依法裁定之,不能因犯罪
之一部分所科之刑業經執行完畢,而認檢察官之聲請為不合
法,予以駁回。至已執行部分,自不能重複執行,應由檢察
官於指揮執行時扣除之,此與定應執行刑之裁定無涉(最高
法院81年度台抗字第464 號、86年度台抗字第472 號判決意
旨參照)。
三、經查,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之各罪,前經法院判處如附表
所示之刑,均分別確定在案,且各罪均為最先一罪裁判確定
前所犯,本院亦為最後事實審法院,有各該刑事判決書及法
院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而本件受刑人所犯附表編號42所示
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7月確定,屬不得易科罰金之罪,而
就附表其餘編號所示得易科罰金之罪經受刑人請求定執行刑
,此有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受刑人定應執行刑或易科罰金意
願回覆表1份附卷可考,是依刑法第50條規定,聲請人係經
受刑人之請求,而向本院聲請就附表各編號所示之罪定執行
刑,至本件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所示案件所判處有期徒
刑部分,雖已於民國112年11月26日徒刑執行完畢,惟因該
罪與如附表其餘編號所示之罪,應予併罰,故在如附表各編
號所示之罪刑全部執行完畢前,均應認附表各編號所示之罪
未全部執行完畢,仍得定應執行刑,是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
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
四、次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分別宣
告其罪之刑,若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
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
第50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又數罪併罰,有二
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同法第53
條亦規定甚明。另按刑事訴訟法第370條第2項、第3項,已
針對第二審上訴案件之定應執行之刑,明定有不利益變更禁
止原則之適用;分屬不同案件之數罪併罰,倘一裁判宣告數
罪之刑,曾經定其執行刑,再與其他裁判宣告之刑定其執行
刑時,在法理上亦應同受此原則之拘束(最高法院103年度
第14次刑事庭會議決議可資參照);又按數罪併罰,應依分
別宣告其罪之刑為基礎,定其應執行刑,此觀刑法第51條規
定自明,故一裁判宣告數罪之刑,雖曾經定其執行刑,但如
再與其他裁判宣告之刑定其執行刑時,前定之執行刑當然失
效,仍應以其各罪宣告之刑為基礎,定其執行刑,上開更定
之應執行刑,不應比前定之應執行刑加計其他裁判所處刑期
後為重,否則即與法律秩序理念及法律目的之內部界限有違
,難認適法。(最高法院93年度台非字第192號判決意旨亦
可參照)。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2至3、編號4至16、編號1
7至18、編號19至40、編號46至47、編號48至49、編號50至5
2、編號54至59所示之罪,分別經臺灣桃園地方法及臺灣苗
栗地方法院以附表上開編號備註欄所示判決定分別應執行之
有期徒刑確定,依前說明,前揭判決之執行刑當然失效,本
院自應以其所犯各罪宣告刑為基礎,並應受前開裁判所為定
應執行刑內部界限之拘束,而在上開曾定應執行刑加計附表
其餘編號未定應執行刑之有期徒刑後,而在上開曾定應執行
刑加總後之12年1月總和範圍內,考量受刑人本件之犯罪類
型、行為態樣、手段、動機之相類或相同,則於併合處罰時
,因其責任非難重複之程度較低,應於酌定應執行刑之際,
並反映於所定刑度,俾貫徹罪刑相當原則,以維護公平正義
、法律秩序之理念及目的等總體情狀,復審酌受刑人於意願
回覆表內就本案定執行刑請求從輕量刑之具體意見,綜合判
斷,裁定如主文所示之應執行刑。
五、末依司法院釋字第679號解釋揭示:「本院院字第2702號解
釋認為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因併合處罰之
結果,不得易科罰金,故於諭知判決時,無庸為易科折算標
準之記載。本院釋字第144號解釋進而宣示『數罪併罰中之
一罪,依刑法規定得易科罰金,若因與不得易科之他罪合併
處罰結果而不得易科罰金時,原可易科部分所處之刑,自亦
無庸為易科折算標準之記載』係考量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
易科罰金之罪併合處罰,犯罪行為人因不得易科罰金之罪,
本有受自由刑矯正之必要,而對犯罪行為人施以自由刑較能
達到矯正犯罪之目的,故而認為得易科罰金之罪,如與不得
易科罰金之罪併合處罰時,不許其易科罰金。上開解釋旨在
藉由自由刑之執行矯正犯罪,目的洵屬正當,亦未選擇非必
要而較嚴厲之刑罰手段,與數罪併罰定應執行刑制度之本旨
無違,亦與憲法第23條規定之比例原則尚無抵觸,並無變更
之必要」,查本件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42以外各編號所示
之罪,既經與附表其他另犯不得易科罰金之如附表編號42所
示之罪併合處罰,本院於定執行刑時,自不得為易科罰金之
諭知,附此敘明。
六、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
、第5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6 日
刑事第九庭 法 官 華澹寧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6 日
書記官 陳家洋
附表:
編號 1 2 3 罪名 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 詐欺取財 詐欺取財 宣告刑 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所犯法條 刑法第339條之2第1項 刑法第339條 第1項 刑法第339條 第1項 犯罪日期 111年6月8日 111年3月10日 111年11月26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桃園地檢111年度 偵字第39515號等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字第2104號等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字第2104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1年度桃簡字 第2489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14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14號 判決日期 112年4月13日 112年11月29日 112年11月29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1年度桃簡字 第2489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14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14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2年7月19日 113年1月4日 113年1月4日 備註 已於112年11月26日執行完畢 編號2至3,業經桃園地院 112年度審簡字第1414號判決 應執行有期徒刑3月
編號 4 5 6 罪名 攜帶兇器竊盜 攜帶兇器竊盜 攜帶兇器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所犯法條 刑法第321條 第1項第3款 刑法第321條 第1項第3款 刑法第321條 第1項第3款 犯罪日期 111年8月10日 111年8月21日 111年9月22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緝字第833號等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緝字第833號等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緝字第833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4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4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4號 判決日期 112年11月29日 112年11月29日 112年11月29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4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4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4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3年1月4日 113年1月4日 113年1月4日 備註 編號4至16,業經桃園地院112年度審簡字第1424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4月
編號 7 8 9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所犯法條 刑法第320條 第1項 刑法第320條 第1項 刑法第320條 第1項 犯罪日期 111年8月17日 111年9月18日 112年1月10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緝字第833號等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緝字第833號等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緝字第833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4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4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4號 判決日期 112年11月29日 112年11月29日 112年11月29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4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4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4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3年1月4日 113年1月4日 113年1月4日 備註 編號4至16,業經桃園地院112年度審簡字第1424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4月
編號 10 11 12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所犯法條 刑法第320條 第1項 刑法第320條 第1項 刑法第320條 第1項 犯罪日期 112年1月10日 112年1月30日 112年2月6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緝字第833號等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緝字第833號等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緝字第833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4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4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4號 判決日期 112年11月29日 112年11月29日 112年11月29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4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4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4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3年1月4日 113年1月4日 113年1月4日 備註 編號4至16,業經桃園地院112年度審簡字第1424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4月
編號 13 14 15 罪名 竊盜 竊盜未遂 詐欺得利 宣告刑 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所犯法條 刑法第320條 第1項 刑法第320條 第3項、第1項 刑法第339條 第2項 犯罪日期 112年2月20日 112年1月1日 111年11月25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緝字第833號等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緝字第833號等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緝字第833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4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4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4號 判決日期 112年11月29日 112年11月29日 112年11月29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4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4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4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3年1月4日 113年1月4日 113年1月4日 備註 編號4至16,業經桃園地院112年度審簡字第1424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4月
編號 16 17 18 罪名 詐欺得利 竊盜 攜帶兇器竊盜未遂 宣告刑 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所犯法條 刑法第339條 第2項 刑法第320條 第1項 刑法第321條 第2項、第1項第3款 犯罪日期 111年11月25日 111年10月27日 111年10月27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緝字第833號等 苗栗地檢112年度 偵字第281號 苗栗地檢112年度 偵字第281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桃園地院 苗栗地院 苗栗地院 案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4號 112年度苗簡字 第1136號 112年度苗簡字 第1136號 判決日期 112年11月29日 112年10月13日 112年10月13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桃園地院 苗栗地院 苗栗地院 案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4號 112年度苗簡字 第1136號 112年度苗簡字 第1136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3年1月4日 113年1月9日 113年1月9日 備註 編號4至16,業經桃園地院112年度審簡字第1424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4月 編號17至18,業經苗栗地院112年度苗簡字第1136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
編號 19 20 21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所犯法條 刑法第320條 第1項 刑法第320條 第1項 刑法第320條 第1項 犯罪日期 111年6月27日 111年7月17日 111年10月28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緝字第831號等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緝字第831號等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緝字第831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判決日期 112年11月29日 112年11月29日 112年11月29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3年1月3日 113年1月3日 113年1月3日 備註 編號19至40,業經桃園地院112年度審簡字第1425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4月
編號 22 23 24 罪名 攜帶兇器竊盜未遂 攜帶兇器竊盜 攜帶兇器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所犯法條 刑法第321條 第2項、第1項第3款 刑法第321條 第1項第3款 刑法第321條 第1項第3款 犯罪日期 111年7月8日 111年8月6日 111年8月11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緝字第831號等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緝字第831號等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緝字第831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判決日期 112年11月29日 112年11月29日 112年11月29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3年1月3日 113年1月3日 113年1月3日 備註 編號19至40,業經桃園地院112年度審簡字第1425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4月
編號 25 26 27 罪名 攜帶兇器竊盜 攜帶兇器竊盜 攜帶兇器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所犯法條 刑法第321條 第1項第3款 刑法第321條 第1項第3款 刑法第321條 第1項第3款 犯罪日期 111年8月13日 111年8月24日 111年8月25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緝字第831號等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緝字第831號等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緝字第831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判決日期 112年11月29日 112年11月29日 112年11月29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3年1月3日 113年1月3日 113年1月3日 備註 編號19至40,業經桃園地院112年度審簡字第1425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4月
編號 28 29 30 罪名 攜帶兇器竊盜 攜帶兇器竊盜 攜帶兇器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所犯法條 刑法第321條 第1項第3款 刑法第321條 第1項第3款 刑法第321條 第1項第3款 犯罪日期 111年9月6日 111年9月18日 111年9月26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緝字第831號等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緝字第831號等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緝字第831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判決日期 112年11月29日 112年11月29日 112年11月29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3年1月3日 113年1月3日 113年1月3日 備註 編號19至40,業經桃園地院112年度審簡字第1425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4月
編號 31 32 33 罪名 攜帶兇器竊盜 攜帶兇器竊盜 攜帶兇器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所犯法條 刑法第321條 第1項第3款 刑法第321條 第1項第3款 刑法第321條 第1項第3款 犯罪日期 111年9月26日 111年9月28日 111年9月28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緝字第831號等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緝字第831號等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緝字第831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判決日期 112年11月29日 112年11月29日 112年11月29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3年1月3日 113年1月3日 113年1月3日 備註 編號19至40,業經桃園地院112年度審簡字第1425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4月
編號 34 35 36 罪名 攜帶兇器竊盜 攜帶兇器竊盜 攜帶兇器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所犯法條 刑法第321條 第1項第3款 刑法第321條 第1項第3款 刑法第321條 第1項第3款 犯罪日期 111年9月30日 111年10月1日 111年10月6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緝字第831號等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緝字第831號等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緝字第831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判決日期 112年11月29日 112年11月29日 112年11月29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3年1月3日 113年1月3日 113年1月3日 備註 編號19至40,業經桃園地院112年度審簡字第1425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4月
編號 37 38 39 罪名 攜帶兇器竊盜 攜帶兇器竊盜 攜帶兇器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所犯法條 刑法第321條 第1項第3款 刑法第321條 第1項第3款 刑法第321條 第1項第3款 犯罪日期 111年10月9日 111年10月14日 111年10月16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緝字第831號等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緝字第831號等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緝字第831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判決日期 112年11月29日 112年11月29日 112年11月29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3年1月3日 113年1月3日 113年1月3日 備註 編號19至40,業經桃園地院112年度審簡字第1425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4月
編號 40 41 42 罪名 攜帶兇器竊盜 攜帶兇器竊盜 攜帶兇器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7月 所犯法條 刑法第321條 第1項第3款 刑法第321條 第1項第3款 刑法第321條 第1項第3款 犯罪日期 111年11月4日 111年9月12日 112年5月6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緝字第831號等 新北地檢112年度 偵緝字第4066號 苗栗地檢112年度 偵字第7459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桃園地院 新北地院 苗栗地院 案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181號 112年度易字 第895號 判決日期 112年11月29日 112年12月20日 113年1月25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桃園地院 新北地院 苗栗地院 案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5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181號 112年度易字 第895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3年1月3日 113年3月19日 113年4月2日 備註 編號19至40,業經桃園地院112年度審簡字第1425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4月
編號 43 44 45 罪名 攜帶兇器竊盜未遂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所犯法條 刑法第321條 第2項、第1項第3款 刑法第320條 第1項 刑法第320條 第1項 犯罪日期 112年5月10日 112年1月25日 111年7月28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苗栗地檢112年度 偵字第7459號等 苗栗地檢112年度 偵緝字第296號 桃園地檢111年度 偵字第43531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苗栗地院 苗栗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2年度易字 第895號 112年度易字 第583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397號 判決日期 113年1月25日 112年10月16日 112年5月17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苗栗地院 苗栗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2年度易字 第895號 112年度易字 第583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397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3年4月2日 113年3月7日 113年5月30日 備註
編號 46 47 48 罪名 攜帶兇器竊盜 攜帶兇器竊盜 攜帶兇器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所犯法條 刑法第321條 第1項第3款 刑法第321條 第1項第3款 刑法第321條 第1項第3款 犯罪日期 111年8月24日 111年9月8日 112年5月14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桃園地檢111年度 偵字第51490號等 桃園地檢111年度 偵字第51490號等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字第37548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2年度簡上字 第650號 112年度簡上字 第650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2號 判決日期 113年1月25日 113年1月25日 112年11月22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2年度簡上字 第650號 112年度簡上字 第650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2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3年1月25日 113年1月25日 113年5月23日 備註 編號46至47,業經桃園地院 112年度簡上字第650號判決 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 編號48至49,業經桃園地院112年度審簡字第1422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
編號 49 50 51 罪名 攜帶兇器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所犯法條 刑法第321條 第1項第3款 刑法第320條 第1項 刑法第320條 第1項 犯罪日期 112年6月18日 112年5月14日 112年6月1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桃園地檢111年度 偵字第51490號等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字第33474號等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字第33474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2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1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1號 判決日期 112年11月22日 112年11月22日 112年11月22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2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1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1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3年5月23日 113年5月28日 113年5月28日 備註 編號48至49,業經桃園地院112年度審簡字第1422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 編號50至52,業經桃園地院112年度審簡字第1421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
編號 52 53 54 罪名 攜帶兇器竊盜 攜帶兇器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所犯法條 刑法第321條 第1項第3款 刑法第321條 第1項第3款 刑法第320條 第1項 犯罪日期 112年5月19日 112年6月6日 110年12月30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字第33474號等 桃園地檢112年度 偵字第41668號 桃園地檢111年度 偵緝字第2905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1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906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54號 判決日期 112年11月22日 113年2月26日 112年6月7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1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906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54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3年5月28日 113年6月5日 113年5月23日 備註 編號50至52,業經桃園地院112年度審簡字第1421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 編號54至59,業經桃園地院112年度審簡字第154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
編號 55 56 57 罪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所犯法條 刑法第320條 第1項 刑法第320條 第1項 刑法第320條 第1項 犯罪日期 111年6月18日 111年6月23日 111年7月23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桃園地檢111年度 偵緝字第2905號等 桃園地檢111年度 偵緝字第2905號等 桃園地檢111年度 偵緝字第2905號等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54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54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54號 判決日期 112年6月7日 112年6月7日 112年6月7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54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54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54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3年5月23日 113年5月23日 113年5月23日 備註 編號54至59,業經桃園地院112年度審簡字第154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
編號 58 59 60 罪名 侵入住宅竊盜 詐欺取財 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註) 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所犯法條 刑法第321條 第1項第1款 刑法第339條 第1項 刑法第320條 第1項 犯罪日期 111年6月1日 111年6月2日至 111年6月4日 110年6月間某日至110年6月24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桃園地檢111年度 偵緝字第2905號等 桃園地檢111年度 偵緝字第2905號等 桃園地檢111年度 偵字第49846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54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54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3號 判決日期 112年6月7日 112年6月7日 112年11月22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桃園地院 案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54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54號 112年度審簡字 第1423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3年5月23日 113年5月23日 113年6月18日 備註 編號54至59,業經桃園地院112年度審簡字第154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
編號 61 罪名 攜帶兇器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6月, 併科罰金新臺幣2萬元,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所犯法條 刑法第321條 第1項第3款 犯罪日期 112年6月5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及案號 新竹地檢112年度 偵字第18549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新竹地院 案號 113年度竹簡字 第280號 判決日期 113年3月29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新竹地院 案號 113年度竹簡字 第280號 判決 確定日期 113年7月12日 備註
SCDM-113-聲-1150-202501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