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應執行刑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聲字第91號
聲 請 人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方慶龍
(現於法務部○○○○○○○○○○○執行中)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113年度執字第4070號) ,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方慶龍所犯如附表二所示各罪,所處如附表二所示之有期徒刑部
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其餘聲請(即附表一部分)駁回。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方慶龍因犯竊盜等案件,先後經附表
二所示法院判決確定如附表二所示,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
條第5 款定其應執行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 項聲
請裁定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刑法第50條第1 項前
段定有明文。另被告所犯數罪有二裁判以上時,其所犯各罪
是否合於數罪併罰規定,應以各裁判中最初判決確定者為基
準,凡在該裁判確定前所犯之各罪,均應依刑法第50條、第
51條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數罪併罰案件之實體裁判確定
後,即生實質之確定力,除因增加經另案判決確定合於數罪
併罰之其他犯罪,或原定應執行刑之數罪中有部分犯罪,因
非常上訴、再審程序而經撤銷改判,或有赦免、減刑等情形
,致原裁判定刑之基礎已經變動,或其他客觀上有責罰顯不
相當之特殊情形,為維護極重要之公共利益,而有另定應執
行刑之必要者外,法院應受原確定裁定實質確定力之拘束(
最高法院110 年度台抗大字第489 號刑事裁定參照)。
三、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前
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五
十一條規定定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應依刑法第51
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
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刑法第50
條第1項第1款、同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
明文。復按法律上屬於自由裁量事項,尚非概無法律性之拘
束,在法律上有其外部界限及內部界限,前者法律之具體規
定,使法院得以具體選擇為適當裁判,此為自由裁量之外部
界限。後者法院為自由裁量時,應考量法律之目的,法律秩
序之理念所在,此為自由裁量之內部界限。法院為裁判時,
二者均不得有所踰越。在數罪併罰而有二裁判以上,應定其
應執行刑之案件,法院所為刑之酌定,固屬自由裁量事項,
然對於法律之內、外部界限,仍均應受其拘束(最高法院91
年度台非字第32號裁定要旨參照)。末按數罪併罰中之一罪
,依刑法規定得易科罰金,若因與不得易科之他罪併合處罰
結果而不得易科罰金時,原可易科罰金所處之刑,自亦無庸
為易科折算標準之記載(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第144號解釋可資
參照)。
四、經查,受刑人方慶龍因犯如附表二所示各罪,經附表二所示
法院以附表二所示判決判處如附表二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
定在案,其中編號2至4部分經定應執行有期徒刑9月確定,
有上開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 份附卷可
稽。惟檢察官既聲請就附表二各罪定其應執行刑,審酌受刑
人於附表二編號2至4等罪判決確定後,有因增加經附表編號
1、5至14所示另案判決確定合於數罪併罰之其他犯罪,致原
裁判定刑之基礎已經變動,而有另定應執行刑之必要,則之
前各罪曾定應執行刑即當然失效,符合最高法院110 年度台
抗大字第489 號所謂「一事不再理原則」之例外情形,本院
自可不受上開原確定裁判實質確定力之拘束,而就附表二所
示各罪更定其應執行刑。是本院定應執行刑,不得逾越刑法
第51條第5 款所定法律之外部界限,即不得重於附表二所示
各罪之總和;亦應受內部界限之拘束,即不得重於附表二編
號2至4所定之應執行有期徒刑9月及附表二編號1、5至14所
示有期徒刑之總和。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二編號13所示之罪
係處得易科罰金之刑,所犯如附表二其餘等罪係處不得易科
罰金之刑,雖屬刑法第50條第1 項第1 款之情形,然檢察官
既係依受刑人之請求就附表二所示之各罪向本院聲請定其應
執行刑,有定刑聲請書1 份在卷可憑。是依刑法第50條第2
項規定,聲請人就附表二所示各罪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核
屬正當,應予准許,本院考量受刑人所犯各罪罪責、刑罰目
的、各罪關係、侵害法益及罪數、行為人人格及犯罪傾向等
情狀,定其應執行刑如主文第1項所示。又受刑人所犯如附
表二編號13之罪所處之刑,雖得易科罰金,惟經與附表二其
餘各罪所處不得易科罰金之刑,定其應執行刑後,依前揭說
明,已不得易科罰金,自無庸諭知易科罰金折算標準。至沒
收部分,不在定應執行刑範圍之內,仍應依原確定判決宣告
執行之,附予敘明。
五、按依刑法第48條應更定其刑者,或依刑法第53條及第54條應
依刑法第51條第5 款至第7 款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者,
由該案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之檢察官,聲請該法院裁定
之,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 項定有明文。而所謂該案犯罪
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係指最後審理事實諭知罪刑之法院而
言(最高法院93年度台非字第160號判決要旨參照)。是聲請
定應執行刑之管轄法院應為最後判決之事實審理法院,倘聲
請人非向最後判決之事實審理法院聲請定其應執行刑,自應
以無管轄權為由予以裁定駁回。查聲請意旨雖另就附表一所
示各罪聲請合併定應執行刑,而受刑人所犯附表一所示各罪
,犯罪時間、最後事實審法院及判決確定日期,均詳如附表
一所示,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 份及相關判決在
卷可稽,此部分之事實固堪認定。然依附表一編號5至7所示
,本件受刑人因竊盜等案件,經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於民國11
2年12月26日(附表一各罪最末之判決日期)以112年度易字第
660號判決處刑,被告提起上訴後,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於113年3月12日以113年度上易字第134號判決以未附具體理
由駁回上訴確定。是附表一部分,最後審理事實之法院自應
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本院既非屬最後審理事實諭知罪刑之
法院,就此部分即無管轄權,聲請人逕向本院聲請自屬於法
不合,應予駁回,爰裁定如主文第2項所示。
六、依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 項、第220 條,刑法第53條、第
51條第5款、第5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0 日
刑事第三庭 法 官 余珈瑢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
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0 日
書記官 賴心瑜
附表一:
編 號 1 2 3 罪 名 竊盜 竊盜 侵占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壹日 犯 罪 日 期 112年1月12日 112年1月13日 112年1月19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3673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3311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4723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南高分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2年度上易字第260號 112年度嘉簡字第860號 112年度嘉簡字第867號 判決日期 112年8月23日 112年8月17日 112年9月12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南高分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2年度上易字第260號 112年度嘉簡字第860號 112年度嘉簡字第867號 判 決確定日期 112年8月24日 112年9月28日 112年10月25日 備 註 嘉義地檢112年度執字第3255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執字第3332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執字第3770號 ①嘉義地院112年度聲字第895號 ②編號1至3應執行有期徒刑11月
編 號 4 5 6 罪 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壹日 犯 罪 日 期 111年12月19日 112年6月14日 112年7月9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臺南義地檢112年度偵緝字第749號 雲林地檢112年度偵字第6943、7311、9062號 雲林地檢112年度偵字第6943、7311、9062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南地院 雲林地院 雲林地院 案 號 112年度易字第747號 112年度易字第660號 112年度易字第660號 判決日期 112年7月31日 112年12月26日 112年12月26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南地院 南高分院 南高分院 案 號 112年度易字第747號 113年度上易字第134號 113年度上易字第134號 判 決確定日期 112年12月15日 113年3月12日 113年3月12日 備 註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助字第177號 ①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助字第434號 ②編號5至6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
編 號 7 8 9 罪 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7月 犯 罪 日 期 112年6月6日 112年4月29日 112年6月23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雲林地檢112年度偵字第6943、7311、9062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7337、8043、10977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7337、8043、10977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雲林地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2年度易字第660號 112年度易字第604、677號 112年度易字第604、677號 判決日期 112年12月26日 112年12月5日 112年12月5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南高分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3年度上易字第134號 112年度易字第604、677號 112年度易字第604、677號 判 決確定日期 113年3月12日 113年1月18日 113年1月18日 備 註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助字第435號 ①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692號 ②編號8至9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
附表二:
編 號 1 2 3 罪 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7月 犯 罪 日 期 112年10月11日 112年4月19日 112年5月19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13年度偵字第883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7966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7966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3年度易字第213號 112年度易字第477號 112年度易字第477號 判決日期 113年3月28日 112年12月15日 112年12月15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3年度易字第213號 112年度易字第477號 112年度易字第477號 判 決確定日期 113年5月21日 113年5月21日 113年5月21日 備 註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2586號 ①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2587號 ②編號2至4應執行有期徒刑9月
編 號 4 5 6 罪 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7月 犯 罪 日 期 112年5月19日 112年7月2日 112年5月25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7966號 南投地檢112年度偵緝字第475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9702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嘉義地院 南投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2年度易字第477號 113年度易字第39號 112年度易字第617號 判決日期 112年12月15日 113年4月11日 113年2月29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嘉義地院 南投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2年度易字第477號 113年度易字第39號 112年度易字第617號 判 決確定日期 113年5月21日 113年6月6日 113年6月8日 備 註 ①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2587號 ②編號2至4應執行有期徒刑9月 南投地檢113年度執字第1490號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2322號
編 號 7 8 9 罪 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11月 犯 罪 日 期 112年3月29日 112年5月25日 112年11月6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6042號 臺南地檢112年度營偵字第1665號 臺南地檢113年度營偵字第275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嘉義地院 臺南地院 臺南地院 案 號 112年度易字第329號 112年度易字第1447號 113年度易字第540號 判決日期 113年3月25日 113年4月23日 113年5月7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嘉義地院 臺南地院 臺南地院 案 號 112年度易字第329號 112年度易字第1447號 113年度易字第540號 判 決確定日期 113年6月12日 113年6月13日 113年6月18日 備 註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2624號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助字第693號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助字第632號
編 號 10 11 12 罪 名 竊盜 竊盜 竊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11月 有期徒刑8月 犯 罪 日 期 112年9月12日 112年9月25日 113年4月2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13年度偵緝字第70號 臺南地檢112年度營偵字第3389號 嘉義地檢113年度偵字第4079、4989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嘉義地院 臺南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3年度易字第214號 113年度易字第189號 113年度易字第636號 判決日期 113年4月10日 113年3月29日 113年8月22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嘉義地院 臺南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3年度易字第214號 113年度易字第189號 113年度易字第636號 判 決確定日期 113年6月18日 113年7月23日 113年8月22日 備 註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3381號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助字第692號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4167號
編 號 13 14 罪 名 竊盜 竊盜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7月 犯 罪 日 期 113年4月9日 113年4月9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13年度偵字第6201、6202號 嘉義地檢113年度偵字第6201、6202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3年度易字第821號 113年度易字第821號 判決日期 113年8月30日 113年8月30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3年度易字第821號 113年度易字第821號 判 決確定日期 113年10月2日 113年10月2日 備 註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4069號 嘉義地檢113年度執字第407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