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3年度嘉簡字第1212號
聲 請 人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許瑞倫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113年度偵
字第7922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許瑞倫犯竊盜罪,處拘役叁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
折算壹日。
犯罪所得愛心捐款箱壹盒及其內之現金新臺幣壹佰柒拾元,均沒
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如
附件)之記載。
二、核被告許瑞倫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
三、累犯:被告受有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犯罪事實欄所示之徒刑
執行完畢後,5年以內故意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
累犯,本院考量被告前案均為竊盜案件,足見其對刑罰反應
力薄弱,認對其適用刑法第47條第1項累犯加重之規定,並
無罪刑不相當之情事,爰依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加重其
刑(惟不於主文記載累犯)。
四、爰審酌被告除前開構成累犯之前科紀錄外,亦有多筆因竊盜
遭查獲,遭判處拘役刑及罰金刑之前科紀錄,有臺灣高等法
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存卷可查,然被告並未因此心生警惕避免
再犯,不思正途獲取財物,本件犯罪之手段,所竊取愛心捐
款箱1盒及其內之現金新臺幣(下同)170元,告訴人羅宜綪
所受之損害,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然尚未與告訴
人達成和解,賠償告訴人所受損害,暨被告高職畢業之智識
程度、未婚,自稱無業,家境勉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
第1項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五、沒收:被告為本件犯行之犯罪所得為竊取愛心捐款箱1盒及
其內之現金170元,均未扣案,亦未發還告訴人,爰依刑法
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規定宣告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
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依同條第3項規定追徵其價額。
六、程序法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
七、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應附繕本)。
本案經檢察官賴韻羽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9 日
嘉義簡易庭 法 官 吳育汝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
繕本)。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於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請求
檢察官上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
為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9 日
書記官 王翰揚
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
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
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件: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13年度偵字第7922號
被 告 許瑞倫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許瑞倫前因竊盜案件,經臺灣雲林地方法院以110年度聲字
第605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4月,於民國112年1月9
日徒刑執行完畢。詎許瑞倫仍不知悔改,復於113年6月26日
0時24分許,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基於竊盜之犯意,在羅
宜綪所經營,位於嘉義市○區○○街0號之「在義起義大利麵店
」,徒手竊取羅宜綪所有,置於該店前之愛心捐款箱1盒(內
有新臺幣<下同>170元),得手後離去,嗣在不詳處所破壞前
開捐款箱,取走箱內款項供己花用殆盡。後羅宜綪察覺有異
而訴警究辦,為警循線查悉上情。
二、案經羅宜綪訴由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被告許瑞倫於警詢中對上開犯行坦承不諱,並有告訴人羅宜
綪之指訴可憑,復有被害報告單、被告行竊時之監視器影像
截圖、蒐證照片、監視器影像檔案光碟等在卷可參,足認被
告自白與事實相符,其犯嫌應堪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普通竊盜罪嫌。又被
告前曾受如犯罪事實欄所載之有期徒刑執行完畢,有本署刑
案資料查註紀錄表在卷可參,而其於5年內故意再犯本件有
期徒刑以上之罪,且前後迭犯竊盜罪嫌,足認被告對刑罰反
應力薄弱,參照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75號解釋意旨,請依
刑法第47條第1項累犯之規定,加重其刑。未扣案被告之犯
罪所得即愛心捐款箱1盒(內有170元),請依刑法第38條之1
第1項、第3項規定,宣告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
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6 日
檢 察 官 賴韻羽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9 月 6 日
書 記 官 林佳欣
CYDM-113-嘉簡-1212-20241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