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免責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消債再聲免字第2號
聲 請 人
即債 務 人 蕭順文
債 權 人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倍廷
債 權 人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男州
代 理 人 葉佐炫
喬湘秦
債 權 人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志堅
代 理 人 李昌駿
債 權 人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曹為實
代 理 人 陳冠翰
債 權 人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進一
代 理 人 曹𦓻峸
債 權 人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鴻聯
代 理 人 張義育
債 權 人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明鑑
代 理 人 王行正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詹庭禎
債 權 人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賴進淵
代 理 人 陳怡君
債 權 人 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楊文鈞
債 權 人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財育
代 理 人 黃勝豐
債 權 人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邱月琴
代 理 人 莊翠華
債 權 人 滙誠第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莊仲沼
債 權 人 滙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紀睿明
債 權 人 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伍維洪
代 理 人 陳正欽
債 權 人 蕭郭金枝
游承杰
邱崇裕
上列聲請人因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聲請免責,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駁回。
理 由
一、按法院為不免責或撤銷免責之裁定確定後,債務人繼續清償
債務,而各普通債權人受償額均達其債權額之20%以上者,
法院得依債務人之聲請裁定免責,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
稱消債條例)第142條第1項定有明文。參諸其立法理由為鼓
勵債務人努力清償債務以獲得免責,法院為不免責之裁定或
撤銷免責之裁定確定後,債務人如能繼續清償債務,使各普
通債權人受償額均達其債權額之20%以上者,各債權人之債
權應已獲相當程度之保障,自宜賦予其重建經濟之機會。
二、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前因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經本院以
99年度消債聲字第19號認聲請人有消債條例第134條第4款所
規定不應免責情形,且債權人表示不同意免責,依消債條例
第134條規定裁定聲請人不免責。惟聲請人於該不免責裁定
後,繼續清償如附表「債務人陳報於不免責裁定確定後繼續
清償之金額」欄所示金額,合計為新臺幣(下同)1,730,00
1元(以現金還款及強制執行扣薪金額),爰依消債條例第1
42條第1項規定,聲請裁定准予免責等語。
三、經查:
㈠、聲請人前依消債條例聲請更生,經本院以97年度消債更字第1
51號裁定開始更生程序,惟聲請人提出之更生方案未能依消
債條例第60條規定獲得視為債權人會議可決,經本院審酌其
更生方案之條件難認公允,且其財產亦不敷清償清算程序費
用,經本院以99年度消債清第16號裁定自民國99年6月30日
下午5時起開始清算程序,並同時終止清算程序,經本院於9
9年8月30日以聲請人有消債條例第134條第4款所規定不應免
責之情事,復未經普通債權人全體同意免責,以99年度消債
聲字第19號裁定不免責確定等情,有上開裁定在卷可稽,堪
認屬實。
㈡、聲請人前已受不免責裁定確定後,再向本院聲請本件免責,
經本院通知各普通債權人陳報聲請人前次不免責裁定後之清
償金額,依本院97年度執消債更字第63號更生執行事件經公
告確定之債權表計算,其債權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商業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滙豐(台灣)商
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游承杰之受償額均未達債權額20%以上,有聲請人及上開債
權人陳報狀可憑,堪認聲請人對各普通債權人之清償金額並
未全部均達其等債權額之20%以上,自不符合消債條例第142
條之規定,聲請人再次聲請免責,應不准許。
四、爰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9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陳婉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
告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9 日
書 記 官 方瀅晴
附表:(新臺幣)
編號 普通債權人 債權額 消債條例第142條所定債權額20%(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 債務人陳報於不免責裁定確定後繼續清償之金額 債權人陳報受償金額 備註 1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77,540元 55,508元 29,235元 29,189元 清償未達20%以上 2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14,445元 52,466元 68,900元 71,304元 47,883元 3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77,404元 15,481元 15,800元 15,800元 4 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債權人萬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33,324元 86,665元 71,816元 71,816元 清償未達20%以上 5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90,248元 58,050元 110,866元 110,966元 6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53,032元 96,714元 97,766元 81,768元 清償未達20%以上 330,537元 7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16,152元 63,230元 55,555元 55,555元 清償未達20%以上 8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720,381元 182,819元 256,660元 276,660元 193,713元 9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52,550元 10,510元 4,500元 4,500元 清償未達20%以上 10 滙誠第二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債權人慶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75,486元 35,097元 35,367元 35,367元 11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572,617元 149,617元 90,000元 90,944元 清償未達20%以上 175,467元 12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99,842元 94,161元 242,162元 已無債權 170,964元 13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26,448元 52,123元 159,706元 159,706元 34,168元 14 滙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商香港上海滙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729,742元 165,375元 78,363元 78,363元 清償未達20%以上 97,131元 15 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債權人美商花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62,989元 117,996元 130,305元 103,332元 清償未達20%以上 126,989元 16 蕭郭金枝 865,000元 173,000元 240,000元 未陳報 17 游承杰 225,000元 45,000元 23,000元 未陳報 清償未達20%以上 18 邱崇裕 100,000元 20,000元 20,000元 未陳報 合 計 7,369,052元 1,473,810元 1,730,001元
CYDV-113-消債再聲免-2-202411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