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事件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事聲字第8號
異 議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相 對 人 宋育珊
上列異議人對本院司法事務官於民國113年4月9日就112年度司執
消債清字第58號所為裁定聲明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異議駁回。
異議程序費用新臺幣1,000元由異議人負擔。
理 由
一、按當事人對於司法事務官處理事件所為之終局處分,得於處
分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司法事務官認前項異議有理由時,應另為適當之處分;認
異議為無理由者,應送請法院裁定之;法院認第1項之異議
為有理由時,應為適當之裁定;認異議為無理由者,應以裁
定駁回之,此項規定於更生或清算之程序準用之,民事訴訟
法第240條之4第1、2、3項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稱消
債條例)第15條分別定有明文。查異議人於民國113年4月15
日收受本院司法事務官於113年4月9日所為之112年度司執消
債清字第58號裁定(下稱原裁定),並於113年4月19日聲明
異議,嗣司法事務官認其異議無理由而送請本院為裁定,有
送達證書及民事異議狀在卷可稽。揆上說明,異議人提出異
議未逾10日之不變期間,與前開規定相符。
二、異議意旨略以:對於原裁定關於機車及存款部分,並不爭執
。惟相對人前於更生程序中陳報其有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
公司、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富邦人壽、國泰人
壽)之保單,價值共為新臺幣(下同)180,287元,原裁定
僅就富邦人壽部分之價值準備金99,002元為分配,顯有未列
於清算財團之財產待分配與全體債權人,爰依法聲明異議等
語。
三、經查:
㈠按依同條例第98條第1項第1款規定,清算財團應以法院裁定
開始清算程序時之債務人財產為限(100年第6期民事業務研
究會第16號法律問題研審小組意見參照)。
㈡相對人固於聲請更生時稱有富邦人壽、國泰人壽之保單,本
院司法事務官因而於更生程序中函詢上開公司,其中國泰人
壽回覆相對人非其保戶,富邦人壽則回覆聲請人有如附表一
所示之保單及解約得領取之金額171,533元,另相對人經本
院裁定自112年9月5日開始清算程序後,本院司法事務官再
於清算程序中函詢富邦人壽,該公司則回覆聲請人有如附表
二所示之保單及解約得領取之金額98,402元及醫療保險金60
0元共計99,002元,又因富邦人壽於更生及清算程序中回覆
之有效保單及解約得領取之金額有異,本院因而函詢富邦人
壽,經該公司回覆略以:前後2次陳報間有差異保單為富邦重
大疾病終身壽險202型(保單號碼:Z000000000-00),因事故
人於111年12月12日身故,於給付保險金後失效等語,有國
泰人壽111年8月29日國壽字第1110081657號函、富邦人壽11
1年9月13日、112年9月23日、113年7月16日陳報狀可參,復
經本院核閱111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100號、112年度司執消
債清字第58號全卷無誤,堪認相對人經本院裁定自112年9月
5日開始清算程序時,清算財團就保單部分僅有如附表二所
示之保單及解約得領取之金額及醫療保險金共99,002元,則
司法事務官將上開99,002元及異議人不爭執之機車估定現值
16,250元、存款111元分配與債權人,並於分配完結後以原
裁定裁定清算程序終結,並無違誤。從而,異議人上開主張
,自無可採。
四、綜上所述,原裁定認分配完結,並裁定清算程序終結,並無
任何違誤之處。準此,異議人所提異議,並無理由,應予駁
回。
五、依消債條例第15條、民事訴訟法第240條之4第3項後段、第9
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5 日
民事庭 法 官 廖鈞霖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
費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5 日
書記官 洪甄廷
附表一:
編號 保單號碼 主約名稱 要保人 解約得領取金額 1 Z000000000-00 富邦重大疾病終身壽險202型 宋育珊 93,628元 0 0000000000-00 富邦人壽安康久久殘廢照護終身壽險 宋育珊 40,609元 0 0000000000-00 富邦人壽金來寶小額終身壽險 宋育珊 30,387元 0 0000000000-00 富邦人壽新平準終身壽險 宋育珊 6,909元 合計 171,533元
附表二:
編號 保單號碼 主約名稱 要保人 解約得領取金額 1 Z000000000-00 安泰重大疾病終身壽險 宋育珊 94年8月4日失效 2 Z000000000-00 安泰增額養老壽險(85) 宋育珊 95年11月29日失效 3 Z000000000-00 安泰新限期繳費終身壽險 宋育珊 94年6月8日失效 4 Z000000000-00 富邦新終身壽險(甲型) 宋育珊 94年12月24日失效 0 0000000000-00 富邦人壽安康久久殘廢照護終身壽險 宋育珊 49,767元 0 0000000000-00 富邦人壽金來寶小額終身壽險 宋育珊 38,612元 0 0000000000-00 富邦人壽新平準終身壽險 宋育珊 10,023元 合計 98,4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