瀆職等聲請法官迴避聲明不服

日期

2025-03-19

案號

TPSM-114-台聲-63-20250319-1

字號

台聲

法院

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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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高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台聲字第63號 聲 明 人 羅文斌 上列聲明人因自訴王智瑋瀆職等案件聲請法官迴避,對於本院中 華民國114年1月21日駁回其抗告之裁定(114年度台抗字第234號 ),聲明不服,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明駁回。 理 由 按本院為終審法院,案件一經裁判,即屬確定,當事人不得更有 所聲請或聲明不服。本件聲明人羅文斌自訴王智瑋瀆職等案件聲 請法官迴避,因不服臺灣高等法院駁回其再抗告之裁定,提起抗 告,已經本院裁定駁回。聲明人復對此具狀聲明不服,殊為法所 不許,爰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19 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 官 林瑞斌 法 官 林英志 法 官 黃潔茹 法 官 高文崇                  法 官 朱瑞娟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林明智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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