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異議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抗字第99號
抗告人 即
聲明異議人 王正吉
上列抗告人即聲明異議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更定執行
刑案件,對於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執行之指揮(中檢介振
113執聲他2729字第1139073998號函)聲明異議,不服臺灣臺中
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13年12月30日裁定(113年度聲字第2410號)
,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抗告駁回。
理 由
一、本件抗告人即聲明異議人王正吉(下稱抗告人)抗告意旨略
以:抗告人所犯附表各罪刑前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聲
字第2068號刑事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7年確定,該裁定所
定刑期過長,與無期徒刑無異,不符罪刑相當,客觀上已屬
過度不利評價,造成對抗告人責罰顯不相當過苛情形,有重
新定刑之必要;又受刑人於簽署聲請定應執行刑調查表時,
尚有案件未判決確定,且檢察官未告知有利或不利之內容,
僅有同意或不同意之選項,在資訊不對等之文書作業下,使
受刑人誤以為簽署同意合併,較為有利,致使日後再行定應
執行刑時,無法選擇較為有利之方式,難認檢察官所為定應
執行刑之聲請,已兼顧注意有利或不利受刑人之一切情形,
而有刑事訴訟法第2條第1項所定客觀性義務之違反。因而請
求一次合併附表所示各罪,從新更定應執行刑,經檢察官否
准、原裁定駁回聲明異議而提出抗告等語。
二、按受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或配偶,以檢察官執行之指揮為不
當者,得向諭知該裁判之法院聲明異議,刑事訴訟法第484
條定有明文。此所謂「檢察官執行之指揮不當」,係指檢察
官有積極執行指揮之違法及其執行方法有不當等情形而言。
又數罪併罰案件之實體裁判確定後,即生實質之確定力,除
因增加經另案判決確定合於數罪併罰之其他犯罪,或原定應
執行刑之部分罪刑,經赦免、減刑或因非常上訴或再審程序
撤銷改判,以致原裁判所定應執行刑之基礎變動,或有其他
客觀上責罰顯不相當之特殊情形,為維護極重要之公共利益
,而有另行更定其應執行刑必要者外,依一事不再理原則,
不得再重複定其應執行之刑(最高法院114年度台抗字第204
號刑事裁定意旨參照)。
三、經查:
㈠抗告人請求檢察官就附表編號1至21共33罪重新聲請法院定應
執行刑,然查附表所示33罪前經原審法院以104年度聲字第2
068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7年確定,已生實質之確定力,
並無因非常上訴、再審程序而經撤銷改判,亦無赦免、減刑
、更定其刑等致原定刑基礎已經變動情形,有上開裁定及法
院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
㈡又原審法院所酌定之應執行刑,並未較重於部分犯罪(編號1
至10、19至21、11至17、18)原定執行刑(有期徒刑15年、
17年8月、4月)加計後之總和33年,且受刑法第51條第5款
不得逾30年之限制,適用限制加重原則之量刑原理,非以累
加方式定其應執行刑,亦給予適度恤刑,所定有期徒刑27年
,既未逾外部界限及內部界限,亦無濫用裁量權或過度評價
情事,核屬定刑職權之適法行使,於法並無違誤,尚難逕認
客觀上責罰顯不相當,為維護極重要之公共利益,而有另行
更定其應執行刑必要。抗告人聲明異議,請求檢察官就原確
定裁定已定應執行刑之各罪重新聲請定刑,實係爭執原確定
裁定違法、不當,顯非就檢察官刑之指揮執行有違法或不當
,致其蒙受重大不利益之情形而為主張,聲明異議所請重新
就附表各罪定應執行刑,亦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因認抗告
人所執主張尚非可取,檢察官函覆否准之指揮執行無違法或
不當,而駁回其聲明異議。經核於法尚無違誤。
四、至抗告意旨另指其誤以為同意合併較為有利,而簽署定應執
行刑調查表,致其日後無法選擇較有利之方式定應執行刑云
云,然該等定應執行刑之裁定,均係檢察官依其請求向法院
聲請,經法院審核結果,認為聲請正當而為裁定,皆係受刑
人行使選擇權之結果,並非檢察官自行恣意選擇而分別聲請
定其應執行刑,復均已為相當之恤刑,受刑人自不得事後以
資訊不足、思慮不周為由,任意推翻其所為之選擇。
五、從而,抗告人請求檢察官重新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之刑,難
認於法有據,是檢察官以上開函文否准受刑人之請求,尚難
認此部分之執行指揮有何違誤或不當。抗告意旨所指各節,
或係置原裁定明白說理於不顧,或執其個人主觀意見再事爭
執而為指摘,俱難憑以認定原裁定違法或不當。綜上,本件
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12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6 日
刑事第十庭 審判長法 官 簡 源 希
法 官 楊 文 廣
法 官 楊 陵 萍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得於裁定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再抗告狀(須
附繕本)。
書記官 陳 三 軫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6 日
附表:即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4年聲字第2068號定應執行刑案件
附表
編 號 1 2 3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11月 有期徒刑7月 犯 罪 日 期 102年5月1日 102年5月1日 102年6月4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2年度毒偵字第1416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2年度毒偵字第1416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2年度毒偵字第1355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02年度訴字第1501號 102年度訴字第1501號 102年度訴字第1005號 判決日期 102年10月17日 102年10月17日 102年10月21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最高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02年度上訴字第1931號 103年度台上字第782號 102年度上訴字第1991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02年12月11日 103年3月19日 102年12月31日 是否得易科罰金、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4年度執更字第1615號(編號1至10、19至21已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5年)
編 號 4 5 6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1年1月 犯 罪 日 期 102年6月2日 102年8月31日 102年9月2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2年度毒偵字第1355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2年度毒偵字第1384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2年度毒偵字第1384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案 號 102年度訴字第1005號 102年度訴字第1084號 102年度訴字第1084號 判決日期 102年10月21日 102年11月27日 102年11月27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03年度台上字第1122號 103年度上訴字第190號 103年度上訴字第190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03年4月10日 103年3月10日 103年3月10日 是否得易科罰金、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4年度執更字第1615號(編號1至10、19至21已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5年)
編 號 7 8 9 罪 名 藥事法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7月 有期徒刑11月 犯 罪 日 期 102年2月中旬 102年5月10日 102年5月10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2年度毒偵字第6964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2年度毒偵字第799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2年度毒偵字第799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02年度訴字第1172號 102年度上訴字第1994號 102年度上訴字第1994號 判決日期 102年12月31日 103年2月11日 103年2月11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03年度上訴字第398號 102年度上訴字第1994號 103年度台上字第1072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03年4月8日 103年2月11日 103年4月9日 是否得易科罰金、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4年度執更字第1615號(編號1至10、19至21已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5年)
編 號 10 11 12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7年8月(共6罪) 有期徒刑7年2月 有期徒刑8月(共2罪) 犯 罪 日 期 102年4月9日、102年4月12日、102年4月27日、102年5月5日(2次)、102年5月6日 102年4月29日 102年3月15日、102年4月23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785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2年度偵字第10581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2年度偵字第10581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03年度訴字第538號 103年度上訴字第464號 103年度上訴字第464號 判決日期 103年9月15日 103年9月25日 103年9月25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03年度訴字第538號 103年度台上字第4369號 103年度台上字第4369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03年12月17日 103年12月11日 103年12月11日 是否得易科罰金、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4年度執更字第1615號(編號1至10、19至21已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5年)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4年度執更字第1549號(編號11至17已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7年8月)
編 號 13 14 15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0月 有期徒刑7年8月(共2罪) 有期徒刑15年3月(共2罪) 犯 罪 日 期 102年4月29日 102年3月14日、102年3月17日 102年4月20日、102年4月27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2年度偵字第10581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2年度偵字第10581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2年度偵字第10581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03年度上訴字第464號 103年度上訴字第464號 103年度上訴字第464號 判決日期 103年9月25日 103年9月25日 103年9月25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03年度台上字第4369號 103年度台上字第4369號 103年度台上字第4369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03年12月11日 103年12月11日 103年12月11日 是否得易科罰金、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4年度執更字第1549號(編號11至17已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7年8月)
編 號 16 17 18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藥事法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5年4月 有期徒刑7年4月 有期徒刑4月 犯 罪 日 期 102年4月19日 102年4月6日 102年4月27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2年度偵字第10581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2年度偵字第10581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2年度偵字第10581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案 號 103年度上訴字第464號 103年度上訴字第464號 103年度上訴字第464號 判決日期 103年9月25日 103年9月25日 103年9月25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03年度台上字第4369號 103年度台上字第4369號 103年度台上字第4369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03年12月11日 103年12月11日 103年12月11日 是否得易科罰金、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4年度執更字第1549號(編號11至17已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7年8月)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4年度執更字第1550號
編 號 19 20 21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藥事法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7年10月 有期徒刑7年8月(共5罪) 有期徒刑4月 犯 罪 日 期 102年4月底某日 102年8月23日、102年8月24日、102年8月29日、102年8月31日、102年9月2日 102年8月某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238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238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5238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03年度訴字第1438號 103年度訴字第1438號 103年度訴字第1438號 判決日期 103年11月12日 103年11月12日 103年11月12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案 號 103年度訴字第1438號 103年度訴字第1438號 103年度訴字第1438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04年1月9日 104年1月9日 104年1月9日 是否得易科罰金、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 不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會勞動 備 註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4年度執更字第1615號(編號1至10、19至21已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5年)